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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昨天,坊子一居民因这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志龙
    2019-04-29 07:06:13   转载

    四月的潍坊百花争艳
    不过可不是所有的花都能随便开
    这个就不行
    这是罂粟
    其果实是提取鸦片、海洛因的重要原料
   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种植“
    4月28日10时许,坊子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,在坊子经济发展区一村民家中非法种植罂粟。接到报警后,分局禁毒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,进行处置。
    在该村民家中,民警发现在院子的菜地里,有一小畦罂粟,花期已过,大部分结出了罂粟果实。据该村民刘某交待,因觉得罂粟花非常漂亮,且错误认为罂粟壳炖汤对身体好,便在自家院内菜地里种植了73株。民警耐心向刘某讲解法律法规,使刘某认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和自己行为的违法性,表示今后将不再种植,并配合民警将罂粟全部铲除。刘某的行为已经违法,公安机关依法将其行政拘留。


    非法种植罂粟应承担的责任
    一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:非法种植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强制铲除。
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: 
    (一)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;
    (二)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;  
    (三)抗拒铲除的。 
    二、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一条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  
    (一)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; 
    (二)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;
    (三)非法运输、买卖、储存、使用少量罂粟壳的。
   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,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,不予处罚。
    《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
   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,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:
    1、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,每案奖励500-1000元;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,每案奖励1000-5000元。
    2、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,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,每案奖励1000-2000元;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,每案奖励2000-10000元!
    举报电话:
    0536-7602797 或 110
    警方提醒:
    罂粟一株都不能种,种一株也违法,当菜吃也不行!
    来源:坊子公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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